交流站:店铺租户不应承担天花板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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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屋发展局的长期店铺租户,店铺位于黄埔通道(Whampoa Drive)第74座。这里的店铺已有30多年历史,天花板自然会出现剥落的现象,我甚至差点被剥落的石灰砸伤。

往年建屋局都会找装修商来做例常维修。上个月,店铺厕所的天花板又严重剥落,我们立刻通知建屋局,希望安排承包商来处理。然而,我们得到的答复却是租户现在必须全权负责,自行安排装修商来处理。我们也尝试联系装修商,却不得要领。

我想问建屋局,为何租户得自己承担这么复杂的店铺维修工作?这对租户是非常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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