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与非法六四集会 港12泛民人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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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与去年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包括香港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在内的12名泛民主派人士,昨天分别被判囚4至10个月不等,其中三人获准缓刑。

综合《明报》与香港电台报道,12名被告上周已分别就“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等控罪认罪,其中,支联会元老张文光、麦海华及民主党中委梁国华获判缓刑,何俊仁、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与民主党前副主席尹兆坚均被判囚10个月,但何、陈须同期执行之前案件刑期,总刑期为18个月。

支联会去年申请在维园举办“六四”事件31周年烛光悼念晚会,警方以疫情为由禁止,但支联会和民主派等24人如期到场,并有不少市民参与集会,警方随后拘捕并起诉有关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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