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星期一(7月18日)通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被开除党籍与公职。于鲁明被指为官不廉,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违法行为。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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