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马国可引刑事法典对付伪造接种证书者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马来西亚登嘉楼州日前传出有人售卖伪造疫苗接种证书事件后,律师表示,目前没有专门法律对付伪造疫苗接种证书者,但政府能援引刑事法典及其他现有法令对付涉案者。

律师莫哈末阿克兰说,根据刑事法典,伪造疫苗接种证书的伪造者及购买者都算违法。他说,当局可援引刑事法典第465条的伪造文件提控伪造疫苗证书者,以及援引第420条的欺诈提控购买假证书者。嫌犯一旦被控伪造文件且罪名成立,最高可能被判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一旦被控欺诈且罪名成立,则可能面对一年以上及10年以下的刑期与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马国回教大学回教法学院讲师穆扎法沙马洛则表示,雇主若涉嫌教唆或策划伪造冠病疫苗接种证书,政府还能援引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令提控雇主。根据这项法律,雇主一旦被控疏忽及忽略员工安全而导致员工意外及死亡,最高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约1.6万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