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12年来首起 让外国车打RON95汽油 新山油站被罚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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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新山一名油站业者因允许外国车辆添购政府津贴的RON95汽油,而遭法庭判处罚款4万令吉(约1万2000新元)。

这是马国政府禁止外国车辆添购RON95汽油12年来,首次有油站业者因抵触这项条例而遭罚款。

59岁的油站业者潘敬昌(译音)星期二(3月21日)在新山地庭被控于四年前让外国注册车辆添购RON 95汽油,触犯“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22(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三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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