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要求在家服刑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中)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他获特赦中的一个附加谕令,让他可以离开监狱在家服刑。图为纳吉1月19日出庭,面对另一起和一马公司丑闻有关的案件审讯。(路透社)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中)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他获特赦中的一个附加谕令,让他可以离开监狱在家服刑。图为纳吉1月19日出庭,面对另一起和一马公司丑闻有关的案件审讯。(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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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卸任前特赦他时,除了减少刑期和罚款,还允许他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余的六年刑期。纳吉已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检讨,要求法庭厘清这点并允许他在家服刑。

现年70岁的纳吉星期一(4月1日)通过代表律师沙菲宜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申请,并把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部总监和马国政府列为答辩人。

纳吉在入禀书中指出,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今年1月29日批准他的特赦申请时,签发了一个附加谕令,允许他在家服刑。不过,特赦局2月初宣布他的特赦申请结果时,却遗漏了这个附加谕令。他因此要求答辩人回应及核实,是否存在这个附加谕令。

他补充,他是在2月12日收到附加谕令,但当他向当局追问详情时,答辩人均不予理会,这损害及侵犯了他的权利。他要求法庭指示当局立即执行谕令,把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位于吉隆坡的住所服刑。

纳吉还说,出于尊重,他3月25日分别致函苏丹阿都拉及现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表明将就附加谕令提出司法检讨。

吉隆坡高庭星期四(4日)将聆审纳吉的申请。截至3日晚上,马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未回应媒体的询问;马国政府发言人法米则简短回答:“内阁例常会议中没谈及此事。”

纳吉2022年8月23日因SRC公司贪污案罪成,被判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5968万新元)。他入狱服刑不久,就于9月2日提交特赦申请。

今年2月2日,马国联邦特赦局宣布纳吉的特赦申请结果,即刑期减半至六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着纳吉可在2028年8月23日获释;若他在狱中行为良好,最快可在2026年出狱。不过,纳吉仍面对三起与一马公司丑闻有关的官司,若罪成可能再次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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