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男子拥军火被控 罪成或死刑

马来西亚警察全副武装地押送非法持有军火的以色列男子阿维坦(中)到吉隆坡法庭面控。警方不排除他是以色列特工,因此整个出庭过程高度戒备。(马新社)
马来西亚警察全副武装地押送非法持有军火的以色列男子阿维坦(中)到吉隆坡法庭面控。警方不排除他是以色列特工,因此整个出庭过程高度戒备。(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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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在马来西亚持有军火的以色列男子星期五被控两项违反军火法令的罪名。被告否认有罪,不得保释,案件定5月21日过堂。

根据控状,38岁的被告沙洛姆·阿维坦(Shalom Avitan)非法持有六把枪械及158枚子弹,其中包括格洛克19(GLOCK 19)、西格绍尔(SIG Sauer)及史密斯威森(Smith & Wesson)半自动手枪。

他被控违反《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七条文(贩卖军火)和第八条文(非法持有军火)。根据此法,任何人非法持有两类以上军火,就被视为贩卖军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非法持有军火罪成者,则可被判处最高七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约2850新元),或两者兼施。

阿维坦星期五(4月12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经法庭通译员翻译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但否认两项罪名。

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以案件涉及重型军火为由,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获得法官同意。

马国警方3月27日在吉隆坡一家酒店逮捕阿维坦,从他的客房搜出六把枪械及大量子弹。他持法国护照入境,但在调查过程中交出他的以色列护照,因此警方不排除他是以色列特工。

不过,以色列媒体报道称,阿维坦是黑帮分子,到马国是为了杀害敌对帮派的头目。马国警方展开全面调查,先后逮捕了10多人协助调查,包括一对涉嫌提供军火给阿维坦的马国夫妇。他们已在星期一(8日)被控非法持有军火,两人均不认罪。其他涉案嫌犯接下来也将陆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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