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肉类和海鲜产品 男子被罚1万5000元

51岁男子从中国非法进口肉类和海鲜产品。图为当局起获的产品。(新加坡食品局提供)
51岁男子从中国非法进口肉类和海鲜产品。图为当局起获的产品。(新加坡食品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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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非法进口肉类和海鲜产品,本地男子星期四(8月10日)在法庭被判罚款1万5000元。

根据新加坡食品局和移民与关卡局星期四发表的联合文告,违例者是51岁的男子万伟光(译音)。

文告指出,移民局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在巴西班让扫描站检查货柜时,发现一批从中国进口的“肉类和海鲜产品”,但货品没有进口许可证。案件后来交由食品局跟进调查。

六天后,食品局人员前往班丹道(Pandan Avenue)21号一处仓库稽查,并起获超过180公斤从中国非法进口的肉类和海鲜产品。

食品局提醒,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并由合法进口商进口,每样食品都须申报并获得进口许可证。此外,商家只能从获认证的产地进口肉类和肉制品,以确保食物符合本地食品安全标准。

非法进口肉类和鱼类产品的违例者,或为了贩售而拥有非法进口的肉类和鱼类产品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食品局将继续通过严格的进口条例和执法行动,确保食品安全,并与移民局等单位合作,阻止非法进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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