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水电正确定价反映稀缺 徐芳达:直接补助需援助家庭

工人党议员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建议政府根据住户用电模式分级定价。用电量低于某一数值的住户可享有更低的电费,用电量较高的家庭则须为超额的用电量支付较高的费用。(白艳琳摄)
工人党议员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建议政府根据住户用电模式分级定价。用电量低于某一数值的住户可享有更低的电费,用电量较高的家庭则须为超额的用电量支付较高的费用。(白艳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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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建议对水价和电价分级收费,代交通部长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说,与其为公用服务提供津贴,或设计分级定价机制,政府选择全额收费以反映资源稀缺,但提供现金或补助券,直接帮助需要援助的家庭。

徐芳达说,这样一来,政府能专门针对中低收入新加坡人提供更多援助,不仅更符合成本效益,也能为整个社会带来正面影响。

国会星期二(11月7日)辩论工人党议员毕丹星(阿裕尼集选区)和蔡庆威(盛港集选区)就生活费提出的动议。

毕丹星提出动议时聚焦水价,呼吁政府重新审视住家和非住家用户的水价结构,建立更公平的分级结构,鼓励节约用水和降低企业与家庭成本。

我国水价采用两级制,每月用水量不超过40立方米的住家用户,每立方米(即1000公升)饮用水收费2.74元,超过40立方米则收费3.69元。

目前,超过96%的家庭每月用水量不超过40立方米,组屋单位2020年平均用水量为16.2立方米。毕丹星说,相比2000年前采用的三级制,两级制无法公平地反映住家用户的用水情况,甚至可以说加大了大多数住户的耗水税(water conservation tax)负担。

他因此建议政府为用水量介于零至40立方米的住户,以每10立方米的分级定价,这也能鼓励人们省水。

专注于电费的工人党议员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则建议政府根据住户用电模式分级定价。用电量低于某一数值的住户可享有更低的电费,用电量较高的家庭则须为超额的用电量支付较高的费用。

林瑞莲2008年和2010年都曾提出类似建议。她说,这能鼓励人们省电,比如中国采用这类分级制度后,有报告显示地方用电量有所下降。

徐芳达回应时说,政府制定的水价反映了水的稀缺,因此每个人从使用的第一滴水开始,就支付相同的费率。

他说,如果为水价进一步分级,这不仅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政府还得为所有家庭,包括高收入群体补贴水价,使成本变高,效率变低。

徐芳达说,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电价。政府多年来采取措施加强能源韧性,确保供应持续稳定,而正如林瑞莲提到的,电价应从第一电子(electron)开始反映发电成本。“就像水一样,我们希望从第一滴开始就正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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