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赠礼还是死后遗产?老妇想在死后把价值700多万元店屋留给甥媳妇的女儿,签下转让契约后,人还在世房子却已过户。老妇随后入禀高庭,要求契约作废,成功保住了店屋。
这起民事诉讼涉及老妇何达君,以及已故外甥的妻女陈伟琳和王彩娟,老妇为了拿回一套价值750万元至780万元店屋的所有权,将两人告上公堂。
老妇的亡父为了寻求更好的机遇,二三十年代离开中国海南来新打拼,随后做起了几门生意,包括杂货店和一家酒店。他在1970年过世,过世前购入上述店屋,并登记在老妇的名下。这也是老妇名下唯一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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