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通过 总统可以个人名义出任国际机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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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星期三(11月22日)经过两个多小时辩论后通过修宪法案,设立明确框架,允许总统和内阁部长以个人名义出任国际机构职务。这意味着他们能在国际舞台上较自由地发言,提升我国影响全球对话的能力。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三修正)法案以75票赞成,八票反对三读通过。

总统以个人名义接受国际机构任命 须满足三条件

目前,总统只能以官方而非个人身份担任国际职务。修订后的宪法添加了第22Q条文,允许现任和未来总统用个人名义接受国际机构任命,前提是须满足三个条件:不能违反宪法中对总统设下的限制;接受任命前须经过内阁评估和同意;总统须接受内阁建议。

这项条文赋予内阁权力,可向总统提出维护国家利益的建议,如不能代表政府许下任何承诺、不能收取报酬,以及不得评论国内政治、法律和政策等。

此外,内阁有权要求总统卸下国际职务。条文生效期回溯至今年9月14日,也就是尚达曼总统就职当天。

另一项修改则是针对部长出任国际职务,新的第33A条文列出了与总统担任国际职务类似的框架。根据现有做法,部长可在获得总理批准后,接受国际机构任命。

尚达曼过去担任国务资政时接下的国际职务,包括国际经济与货币事务咨询组织30人小组(G30)董事会主席、世界经济论坛董事会成员、全球水经济委员会联合主席,以及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咨询理事会联合主席。

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则是跨国能源公司道达尔能源(TotalEnergies)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星期三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内阁考虑后认为,尚达曼成为总统后继续担任这些国际职务符合新加坡的利益。

“政府的原意是让尚达曼总统继续以总统身份担任这些国际职务,但经过仔细研究后,总检察长告诉我们,这样的安排并不理想。”

他说,这些国际机构既希望获委任者能享有担任公职所带来的地位和声誉,同时也要他们提供独立意见。因此,若以总统身份出任职务,尚达曼将只能代表新加坡官方立场,这样一来就限制了我国影响全球对话和倡议的能力。

经过一番考虑,内阁最后决定让尚达曼以独立和个人身份担任国际职务。由于没有先例可循,黄循财形容这是一个“新的灰色模糊地带”。他说,政府不喜欢模棱两可的情况,所以通过修宪让事情更加透明,设定明确的治理框架。

他透露,出于谨慎,尚达曼成为总统后就不曾出席任何国际机构的正式会议。

朝野针对修宪短暂交锋

由于工人党和新加坡前进党都反对这项修正法案,辩论过程中引起朝野之间的短暂交锋。

工人党议员严燕松强调,他们不反对总统以官方身份出任国际职务,而是不同意他以个人名义那么做。

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认为,既然尚达曼总统在任部长时已经担任国际职务,那为何须赶着修改宪法和设立框架。二读辩论修宪与之前提呈一读相隔不到三周。

另一名工人党议员林志蔚副教授批评人民行动党政府近乎是“滥用在国会中绝大多数的优势”来影响修宪。行动党议员迪舒沙则反驳,庆幸他属于那三分之二的绝大多数,可以推动对国家有利的宪法修改。

国会已经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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