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新法遏制本地电话卡滥用行为 打击诈骗等罪案

为了严打日益猖獗的诈骗案,政府将订立新法,若电话卡注册者不负责任,无正当理由接收、供应和拥有他人或未注册的电话卡,或零售商以欺诈手段协助注册电话卡,都可构成刑事罪。(档案照片)
为了严打日益猖獗的诈骗案,政府将订立新法,若电话卡注册者不负责任,无正当理由接收、供应和拥有他人或未注册的电话卡,或零售商以欺诈手段协助注册电话卡,都可构成刑事罪。(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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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订立新法遏制不法分子滥用本地电话卡行骗,凡随意把个人资料交给陌生人注册电话卡,或售卖注册在自己或别人名下的电话卡,或没正当理由却接收、供应或拥有他人的电话卡,都可构成刑事罪。

新法案一旦通过,滥用本地实体和嵌入式手机识别卡(eSIM)的违例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国家发展部兼内政部政务部长费绍尔副教授星期四(3月7日)在国会为执法与其他事务(Law Enforcement and Other Matters,简称LEOM )法案提呈一读。这项法案也拟严惩以欺诈手段协助注册本地电话卡的零售商,相关高管或职员可被判坐牢。

去年诈骗案同比激增46.8%,总损失额达6亿5180万元。过去两年,政府推出多个严防海外诈骗电话和短信的措施,但迹象显示,越来越多骗徒转用本地电话卡行骗和进行非法放贷活动,甚至开设PayNow等户头接收赃款、创建WhatsApp等聊天应用账户。

被滥用的本地电话号码 三年增三倍

从2021年到2023年,遭犯罪团伙滥用的本地电话号码由5867个,增加三倍至2万3519个,损失金额从1亿3700万元增加近两倍至3亿8400万元。犯罪团伙去年也利用1329个本地电话号码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新法案生效后赋予警方更多权力,采取更严厉的行动打击滥用本地电话卡的三种违法行为,分别是:电话卡注册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接收、供应和拥有他人或未注册的电话卡;零售商以欺诈手段协助注册电话卡。

内政部发文告说,不负责任的注册行为是指把自己名下的本地电话卡交给陌生人,或提供个人资料给陌生人注册本地电话卡,以换取回报。

目前的法律规定,警方须证明涉案者是明知故犯,让他人使用自己名下的电话卡来犯罪,但涉案者一般可以装无辜,警方难以证明也不易提控这类不负责任的涉案者。

新法案下,只要是为了换取回报而交出电话卡或个人资料,或没采取合理行动查证接收电话卡者的信息或目的,将被推定触法或协助犯罪活动。

合法转交电话卡的群体和被骗交出个资者则不构成罪行,如父母用个人名义帮子女注册电话卡。

对于没正当理由,却转让或拥有以他人名字注册或未经注册的本地电话卡的行为,按照现行法规,警方一般难以证明这些人是知道电话卡被用以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因此难提控他们。

根据新法案,若持有11张或以上的电话卡,或所持电话卡曾用于罪案,或接收和提供他人的电话卡是为了获取回报,或提供电话卡时不查证接收者的身份和目的,将推定为触法。新法案也列明购买、出售和租用他人的电话卡也构成犯罪,而且无须证明犯罪意图。不过,雇主帮员工持有电话卡的情况不算触法。

对于电信服务商和旗下零售商若以欺诈手段协助注册电话卡,目前可因没履行监管义务受处分。在新法案下,业者若使用未经授权或虚假和误导性的资料注册电话卡,也有理由相信电话卡曾经或将用来进行不法行为,刑罚将加重,涉案高管和职员可被判坐牢。

内政部指出,新法案也适用于公司和非法人组织,如合资企业和社团。由于无法判处监禁,公司和非法人组织的最高罚款额是个人罚款的两倍。

此外,这项新法案也拟议修订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在传播虚假信息相关的第14D节条例加入免责条款,阐明在进行防诈和网络罪案演习时,发送钓鱼信息是合法的。

法案料于今年第二季提呈二读在国会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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