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济部要求淘宝台湾限期撤资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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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部今天(24日)裁定,电商平台淘宝台湾为陆资,也未依陆资赴台投资相关规定申请许可,被判罚款41万元新台币(1万9000新元),并被要求六个月内撤回投资或做出改正。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说到,拥有淘宝台湾的英商克雷达投资(Claddagh Venture Investment)2019年以“淘宝台湾”的名义经营电商平台。

经济部在调查后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对英商克雷达具有控制能力,并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

投审会裁定,淘宝台湾未依陆资来台投资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已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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