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3人就“可燃烧的自来水”事件被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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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一座自来水服务站的自来水多年来含可燃气体,后来一名使用该自来水的居民上个月将“可燃烧的自来水”视频放上网后引起网民热议,13人也因这起事件而被追责问责。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上载这段视频的文女士说,她家的水龙头有时候打开后,会出现一些气体,洗手总感觉洗不干净,好像有一层油粘在手上,用打火机火焰靠近自来水会点燃,并提到这个情况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了。

文女士也说,她父亲去年夏天找了自来水公司查明情况,自来水公司到现场勘察,但并没有给出解释,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文女士所居住的辽宁盘锦四营屯数十户村民家中的自来水都有相同情况。村民们反映自来水能被点燃,很可能是水中含有某种可燃气体。

四营屯所使用的自来水是由盘锦大洼区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供应。站长郑永超承认,当地很久以前就发现了村民家中自来水有可燃气体的现象,但声称“一直没有查出原因”。

文女士上个月22日发布上述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政府也在同一天派人来到文女士家现场勘察,之后关停了问题辖区的自来水井,停用居民用水管道,采取临时调水的方式满足居民用水需求。

中共盘锦大洼区委宣传部两天后发布调查结果,专家提到由于近期该区域自来水站的蓄水装置正在进行扩容改造,临时采取地下水直供方式,而少量天然气串入水层,导致在采水过程中将天然气进入自来水管网,造成可燃现象。报道称,村民们为了这份调查结果等了两年多。

大洼区委宣传部昨天(10日)在微信上通报,被追责问责的13人中,五人受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洼区水利局副局长、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圈河镇党委政法委员,以及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站长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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