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香港首次引用国安法封锁当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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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首次引用《香港国安法》封锁了一个当地网站。

香港媒体《明报》引述警方消息人士的话称,香港警方封锁了当地一家网站,并首次援引《国家安全法》。但未交代网站哪些内容违反国安法,或是否透过网络供应商封锁。

这个名为“香港编年史”的网站记录了大量警务人员及亲建制派个人资料,以及香港反修例示威信息。

据此前报道,昨天有用户无法浏览该网站,网站编辑质疑当局封锁网站。

警方发言人昨天回复称不评论个别个案,但表示根据国安法第43条及实施细则附表四,警方可要求服务商对发布在电子平台上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发生的电子信息作出禁制行动。 

香港编年史主编及管理人陈妍茵前日傍晚发声明,称接连收到身处香港的使用者报告,使用部分香港网络供应商的服务时,无法连线至该网站。

经调查后,涉参与封锁网站的网络供应商包括数码通、中移动、香港宽频及香港电讯,相信有关供应商主动封锁网站内容,质疑涉及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合作,谴责供应商“与中国大陆及香港政府合谋”,以封网扼杀香港公民获取资讯的自由。

香港电讯表示没有评论。香港宽频回应,称没有封锁用户连线至该网站。数码通、中移动、3香港、有线宽频均没回复媒体质询。

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表示,不知警方掌握什么信息,他暂时无任何证据知道该网有否违反国安法。他说国安法第43条赋权警方执行有关要求,若网主认为警方越权,可向法庭申诉,或要求警方交代原因。

被问如何评价警方首次引用国安法封锁网页,汤家骅称,如有人滥用权利,利用网上无规管的空间作出不符合社会公义、违法的行为,要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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