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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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路演日前完成,此次深圳预计在香港簿记建档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约10.4亿新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为2、3、5年期。其中, 3、5年期为绿色债券,用于水治理项目和海绵城市相关项目。 

综合《深圳特区报》和每经网报道,此次债券将免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任何香港印花税税项,预期债券的利息及处置债券取得的收入将免征香港利得税。此外,此次债券已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资格抵押品名单,证券功能及交易场景的拓宽将有助于提升本次债券的流动性水平。

受疫情影响,此次债券发行路演在深圳市开展,分为中文场和英文场,香港金融管理局以连线方式参加了主要面向亚洲投资者的路演。深圳市财政局局长代金涛向投资人进行路演演示,就深圳市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与信用实力进行介绍,并就未来发展目标进行展望。香港交易所主席史美伦在敲锣仪式上表示,这是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助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陈维民表示,此次发行离岸债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丰富离岸人民币债券品种,完善债券收益率曲线,给予离岸债券市场更多定价的参照;此次发行也有利于为中国内地地方政府债券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关注度;同时,在推进深港金融合作,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深刻意义。

去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深圳市此次赴港发债是落实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举措,将开辟地方政府融资新渠道,填补离岸地方债的发行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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