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信办:禁止转载被冻结稿源资格单位的新闻

字体大小: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在稿源单位资格被冻结期间,各类网站和平台不得转载该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据红星新闻报道,国新办昨天(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相关问题,网信办新闻发言人、网络传播局局长谢登科说,稿源单位资格被冻结期间,各类网站和平台,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转载这个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将视同为违规转载。

谢登科说,网上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时必须依据最新版的名单,一共是1358家,对超过这个范围转载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谢登科说,对已加入稿源单位名单的单位,如果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网信部门将按照程序依法冻结其稿源单位资格,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从稿源单位名单中移除。稿源单位资格冻结期满,由网信部门按程序评估,视情采取解除冻结、延长冻结期或从稿源单位名单中移除等措施。

网信办10月20日公布了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名单涵盖中央新闻网站、中央新闻单位、行业媒体、地方新闻网站、地方新闻单位和政务发布平台等共1358家稿源单位。同时,也将这些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帐号及应用程式纳入。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