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互联网平台竞争合规管理规范促企业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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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省级地方标《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旨在压实企业的竞争合规主体责任,实现政府监管模式下的平台自治。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上述规范将在8月5日起在浙江全省实施,《规范》以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资本无序扩张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梳理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相关风险,明确竞争合规管理活动要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在公平竞争领域设置了‘红绿灯’,划出底线,有利于平台企业在明确合规预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和潜能。”

报道指出,浙江是中国电子商务、数字经济重要发源地,现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经营者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近半数。2021年全省电商平台网络交易额9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88万亿新元),保持全国首位;

浙江全省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网店113万家,增长41.8%,平台上浙江网店交易额超过2.3万亿元,居全国第二。据了解,浙江已实施全国首个规范网络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并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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