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允许冠病感染者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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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从星期三(12月14日)起允许冠病感染者居家隔离。

澳门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星期天(12月11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指引”(简称“指引”),提出符合条件的冠病感染者可在家中进行居家隔离治疗。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群包括:无症状或症状轻微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住院治疗者;有自主生活能力者;若感染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至少有一名可照顾感染者的成年家庭成员。

此外,65岁或以上老年人、13岁以下儿童、孕晚期为28周或以上的孕妇、未控制良好的慢性基础性疾病者,需要医务人员评估确认后才能居家隔离。

指引对感染者居家隔离的环境也做出要求,包括尽可能在独立房间进行隔离,有条件者使用专用卫生间等。

指引也建议,居家隔离人士在病程第四天或之后再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视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针对解除居家隔离的条件,指引列明,自觉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以及冠病快速抗原检测连续两次阴性,可恢复一般的活动。若工作性质经常接触老人或慢性病患者,则须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或循环阈值(Ct值)为35或以上,才开始进行接触老人或慢性病患者的工作。

澳门政府上周宣布放宽对海外入境者的隔离规定,为酒店隔离五天,加上居家隔离三天。同时,也结束对来自中国大陆游客的例行检测,及发现确诊病例时不再封锁整栋楼。

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表示,随着澳门大规模的开放,多达80%的市民可能会感染冠病。不过,由于大多数病例都是轻微症状或没有症状,澳门官员促居民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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