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要求颁令人大释法不影响其聘用英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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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月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不影响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

综合香港中通社、《星岛日报》报道,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上述案件已排期在4月28日上午10时开庭处理,估计需时一日,仍未知谁是负责法官。

黎智英在入禀状要求法庭颁令,或由法庭就聘请海外大律师,向行政长官要求证明书,以决定欧文及其他海外大律师在代表黎智英辩护时,是否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香港律政司在去年多次入禀法院反对无在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欧文代表黎智英辩护,先后败诉。

香港特首李家超其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底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指无在港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前,应取得香港特首的证明书。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一案,已排期9月25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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