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生效三年港府共拨13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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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维护国家安全开支专门款项的报告指出,2020年底至今年3月,香港政府共拨款130亿元(港元,约22亿新元)在维护国安开支方面。

综合“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向立法会提文件,指《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后,财政司司长先后于2020年12月及2023年3月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80亿及50亿元专门款项,供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

不过,基于《香港国安法》规定,相关收支必须保密,因此报告未有交代收支详情。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文件称,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9条,经行政长官批准,财政司司长应当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专门款项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并核准所涉及的人员编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限制。

据报道,有关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开支的拨款安排,一直按照《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财政司司长于2020年12月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80亿元的专门款项,用以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未来数年的开支。至于驻港国安公署的经费则由中央财政保障,80亿元的拨款不涉任何驻港国安公署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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