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启动立法程序 应对网络假信息

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今天在国会提出一读。(档案照)
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今天在国会提出一读。(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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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今天在国会提出一读。新法案将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强制刊登假信息的个人或网络平台发布更正或撤下假新闻。

对于恶意散播假信息,企图损害我国公共利益的个人或机构,政府还能向他们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世界日益喧闹纷杂,网上充斥着各种新闻和资讯,民众越来越难分辨是非真假。多国经验已证明,假信息足以影响选举结果、撕裂社会断层线,其祸害不容忽视。

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天在国会提出有关法案一读,正式启动我国应对网络假信息的立法程序。

根据定义,假信息泛指虚假的事实陈述,涵盖所有捏造的信息,但也包括完全改变其原有含义的事实扭曲。基于事实的个人看法、批评、讽刺(satire)或谐仿(parody),则不算是假信息。

同时,假信息还必须证实对我国公共利益造成了负面影响,政府才能正式采取行动。根据法案,公共利益包括:公共卫生、秩序、财政和国家安全;外交关系;选举或公投结果;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心等。

法案赋予政府一系列精细校准、多样化的手段,来应对各类假信息。

对于大部分的假新闻,当局只要求作者在涉事文章旁刊登更正即可,观众可以自行辨识双方说辞并做出判断。

但如果假信息的影响太大,政府可能要求作者把整篇文章撤下;而如果该信息已被广泛传播,难以一一删除,政府则可能要求报章、社交媒体平台等刊登广泛性更正,向公众澄清事实真相。

对于面簿、谷歌等负载假信息文章的网络媒介,当局可要求它们刊登更正或屏蔽该文章。若发现有机器人写作程序(bots)自动创建社交媒体账户,大肆传播假信息文章,当局也可要求该平台关闭相关虚假账户。

律政部强调,上述各类指示并不是刑事处罚。只有当相关个人、组织或网络平台拒绝遵守以上规定时,当局才会启用刑事处罚。

法案也明确,恶意在我国散播假信息的个人或组织,须承担刑事责任。

不满当局决定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或提出司法检讨。

我国并不是首个提出对网络假信息采取法律行动的国家。法国和德国已通过相关立法;澳大利亚政府本周也将向国会提呈法案,规定社交媒体公司迅速删除在其平台上传播的暴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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