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厕所内偷窥女生 青年认罪

被告林勇浩。 (海峡时报)
被告林勇浩。 (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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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青年在国大厕所偷看女生如厕,今早(2月27日)认罪。

被告林勇浩(18岁,音译)面对1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去年1月在搭巴士途中突然想上厕所,于是提前在国大下车找厕所。被告解手后,看到一名美貌女生进入厕所,起了色心,竟养成每周日到国大厕所偷窥的习惯。被告每次会躲在隔间,踩在马桶上,一边看一边自慰。

去年5月5日,被告又来学校偷窥,两名保安通过电眼发现被告形迹可疑,去厕所查看,发现被告躲在隔间内,便命令他出来。被告起初辩解走错,随后承认罪行。

调查显示,被告去年3月也曾在国大偷窥一名22岁女生如厕被举报,但没被抓到。

法官念及被告年纪尚轻,令被告进行缓刑报告,案展至下月26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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