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美工刀劫便利店 23岁男子今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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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两男涉嫌持刀抢劫淡滨尼便利店,还割伤店内一名七旬叔,干案后迅速被警方逮捕,其中一人今早被控上法庭。

这起抢劫案发生在前天(1月9日)下午2时许,地点是淡滨尼71街708座的一个便利店。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出,两名23岁和50岁的男子因涉嫌持武器抢劫且伤人被逮捕。

23岁嫌犯阿齐姆今早被控上法庭。50岁男子则正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控状,被告持着一把美工刀抢劫便利店,还割伤一名78岁洪姓男子的左手指关节。

控状显示,被告抢了钱包、提款卡、洪姓男子的身份证,以及一张价值20元的乐龄优惠车资卡。

被告也抢走了23元现金,以及一台价值200元的手机。

警方文告指出,勿洛警署警员通过现场查问和调阅警方电眼,迅速掌握两名劫匪的身份,随后将他们逮捕。

若持武器抢劫且伤人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5年到20年不等,以及鞭刑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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