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至17岁青少年也须注射追加剂 否则3月14日起接种状态将失效

政府抗疫跨部门工作小组宣布进一步扩大此措施的涵盖范围,从3月14日起,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也包括在内。(档案照)
政府抗疫跨部门工作小组宣布进一步扩大此措施的涵盖范围,从3月14日起,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也包括在内。(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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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从3月14日起,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也必须在完成基本冠病疫苗接种程序的270天内注射追加剂,否则他们的“已完成接种”状态将失效。

政府抗疫跨部门工作小组本月初宣布,年满18岁者在接种基本程序最后一剂疫苗的270天内将视为“完成接种”;过了270天而未接种追加剂,则被视为“未完成接种”。这项措施从2月14日起生效。

工作小组今天宣布进一步扩大此措施的涵盖范围,从3月14日起,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也包括在内。

根据卫生部文告,那些完成基本接种程序且曾感染冠病的公众,目前不需要施打追加剂。

卫生部长王乙康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说,政府会逐步为12岁至17岁人群注射追加剂,16岁和17岁者将从下个月初开始接到接种追加剂的短信通知,16岁以下则迟些时候才会接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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