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健身角落强奸61岁妇女 33岁男子被控

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强奸61岁妇女。(档案示意图)
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强奸61岁妇女。(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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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声称身上有刀,逼迫受害者服从,33岁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强奸61岁妇女。

早前已被控其他刑事罪的被告伊穆兰(Imran Syafiq Bin Mohamed Rashid),这回涉嫌在保释期间犯下强奸罪行。他已于上周五(5月20日)被加控强奸罪,目前面对控状有22项,其中还包括破门行窃、刑事擅闯、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等。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5月13日清晨5时至6时之间,在某处的健身角落强奸一名61岁妇女。被告当时告诉妇女,自己身上怀刀,让妇女感到畏惧而服从。

为了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可报道受害者的名字及案发地点。然而,从被告名字可以见报的情形推断,被告与受害者相信是素不相识的。

被告案发隔天被捕,过后便一直还押至今。案件今天(5月26日)再过堂时,他通过视讯要求保释。

被告表示,再过两天就是母亲的生日,他希望法官看在自己过去两周都“乖乖听话”,听从调查官指示的份上,允许他保释外出替母亲庆生。被告也说家里有妻小,想陪伴在家人身边。

不准再获保释

被告的父亲也出庭表示愿意当儿子的担保人,并表示会督促儿子,但他对儿子被控强奸一事完全不知情。法官指示通译员读出罪状后再问父亲:“这个罪行发生在保释期间,当时的担保人是你,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父亲听闻控状之后一脸惊讶,但他回过神之后还是表示愿意继续为儿子做担保,恳请法官批准他的请求。

法官最终驳回保释请求,指被告在上次保释期间涉嫌犯下更严重的罪行,不该再被保释。案展至7月7日再过堂。

若强奸罪名成立,被告可面临八年至20年监禁,及打鞭至少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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