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阳光刺眼没看到 男子转弯撞死老汉

被告黄耀强跟同事外出吃午餐,从地下停车场转弯进卓源东路时,撞倒一名69岁老汉。(蔡振鸿摄)
被告黄耀强跟同事外出吃午餐,从地下停车场转弯进卓源东路时,撞倒一名69岁老汉。(蔡振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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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阳光刺眼,男子开车时没看到老汉过马路,撞上对方。老汉头部血流不止,伤重不治。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1年6月28日早晨11时许,被告黄耀强(50岁)跟同事外出吃午餐,从地下停车场转弯进卓源东路时,撞倒一名69岁老汉。

被告承认抵触一项交通法令,指他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身亡,星期五(7月1日)被判入狱四个月以及吊销驾照八年。

案情显示,被告从地下停车场开车出来,停在出口处时,老汉从车前方走过,再跨过卓源东路的两条车道。当老汉走到两条车道的中央时,被告正好转入卓源东路。

老汉转头发现轿车,用手挡在后背,试图减轻撞击力,结果臀部被撞,跌在地上。

被告的车往前行驶几秒后才停下,被告和同事发现撞人后,立即下车查看,老汉当时神志清醒,但头部流血。

老汉事后被送往国大医院,脑部严重受创和出血,动了手术还是回魂乏术,当晚在加护病房过世。

主控官在庭上播放被告车辆的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被告右转后撞倒老汉,并指老汉至少出现了八秒钟,被告却没有留意。

代表律师则说,画面显示右边是太阳所在位置,因此刺眼,加上被告转入的车道是双向交通,需要兼顾左右边,才没发现老汉。法官指被告粗心大意,才导致车祸。(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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