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生到南大校园用无人机空拍触法 被罚5000元

被告到南大云南园用无人机拍摄时触法。(档案照)
被告到南大云南园用无人机拍摄时触法。(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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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为了空拍女友,国大生跑到南大校园,非法使用无人机18分钟,被罚款5000元。

被告许子周(译音,25岁)面对三项触犯航空法令及触犯航空条例的罪名。他星期一(10月10日)上午承认其中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罚款5000元。

庭上揭露,中国籍的被告案发时是国大的学生,持有学生准证。

根据案情,被告去年从网购平台买了一架型号DJI Mavic Air 2的无人机。重达568克的无人机到手后,被告在国大校园里试飞了好几次。他去年6月1日带着女友和她的一名友人到南大云南园,被告在云南园里用无人机帮两人拍了无数张照片和视频。

同天下午4时30分左右,雷达侦测到有一个不明飞行物体在登加空军基地五公里的范围内飞行,飞行高度高达海拔518公尺,就在南大云南园一带。

新加坡民航局接获通报后,派遣人员到场调查,看见被告手握遥控器,控制无人机飞行。调查人员要求被告停止空拍,并要他交出无人机。

根据民航局条例,任何人在新加坡户外操作无人机必须申请活动准证。申请者必须遵守的条款包括:无人机的重量不能超过25公斤、不能在任何民用或空军机场的五公里内飞行、飞行高度不能超过海拔200公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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