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再受邀任《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共同协调代表

傅海燕(右二)与新加坡青年、学术界、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代表在COP27会场的新加坡展馆进行炉边谈话(fireside chat)。(卢凌之摄)
傅海燕(右二)与新加坡青年、学术界、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代表在COP27会场的新加坡展馆进行炉边谈话(fireside chat)。(卢凌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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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加坡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再次受邀担任《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共同协调代表,协助探讨如何把去年各方所同意的细则,落实到碳交易的实际运作。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星期二(11月15日)和参与本届气候大会的新加坡青年、企业、学术界及非政府组织代表展开对话时说,目前《巴黎协定》第六条仍有一些执行问题,需各方磋商。

根据第六条,产生碳信用的国家可决定是否批准和授权,把碳信用额计入交易方的减排目标,以确保没有重复计算。傅海燕说,条款在实行方面仍有争议点。例如,产生碳信用国家所给予的授权是否永久,或可在一些情况下收回。

“我们真正想要取得进展,并解决最重要的相关问题……目前的感觉是,这些问题并不会导致谈判破局,也不会改变在上届大会已达成的协议,主要是得把协定落实到市场的运作上。”

尽管进展缓慢,本届气候大会上有关《巴黎协定》第六条的技术谈判已接近尾声,即将进入政治谈判阶段。

在去年于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的气候大会上,傅海燕受邀同挪威气候与环境部长艾斯彭(Espen Barth Eide)共同主持部长级磋商会议,成功推动谈判进行并达成协议,落实多年来因各国分歧明显而屡屡难产的《巴黎协定》第六条,制定建立全球碳交易的实施细则。这包括碳信用额不能重复计算;只有2013年后认证的碳信用才能用于国际碳交易等。

两人在本届大会中,再次担任共同协调代表。

新加坡将助其他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提升能力

傅海燕说,新加坡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一定水平,属于“发达的发展中国家”(advanced developing country),但天然资源比许多生产总值较低的国家更为匮乏。

尽管被联合国归属为发展中国家,新加坡不会寻求资助,而是伸出援手,助其他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提升能力,这比直接提供资金援助来得更有效。

随着极端天气日益频繁,“损失与损害”也是本届大会的热门课题。傅海燕说,在这方面,我国可在天气预警方面作出贡献,向那些没有气候预测能力的国家分享气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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