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大型超市7月3日起为购物袋收费

新条例将涵盖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的实体超市连锁集团。(陈斌勤摄)
新条例将涵盖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的实体超市连锁集团。(陈斌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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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本地五个连锁超市品牌经营的约400家门店,从今年7月3日起,须向索取一次用购物袋的顾客收费,每个至少5分钱。

这项新条例涵盖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的实体超市连锁集团。根据2021年的数据,这包括职总平价、昇菘、百美,以及DFI零售集团旗下的冷藏公司和巨人超市。这400家门店占本地超市门店总数的约三分之二。

国家环境局去年初宣布为一次用购物袋收费的消息。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星期四(3月2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永续部开支预算时,公布新条例的生效日期。

环境局规定,每个购物袋须收至少5分钱,确切金额交由超市业者自行决定。收费不限于塑料袋,也包括其他材质的袋子,如纸袋和以可降解材料制成的袋子等。

多数超市业者打算每个袋子收5分钱

许连碹说:“在咨询了超市业者后,我们得知多数业者打算每个袋子收取5分钱,这将减缓这项收费对消费者造成的冲击。未免支付额外的费用,消费者可以自备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

参与辩论的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建议把收费制扩大到便利商店。

许连碹回应说,这项强制收费制不影响便利商店在内的其他零售店,但是许多店家,包括7-11和雀喜(Cheers)等大型连锁便利店,已经自发地为购物袋收费。当局会留意这么做是否有效,再评估要不要扩大强制收费制的覆盖范围。

针对有公众关注业者从中牟利,她说,所有必须收费的超市业者,都已经表明他们会把这笔钱用在环保和社会事业上。

至于公众反馈需要袋子装垃圾,环境局在文告中说:“这项收费不会导致公众无法取得一次用袋子,因此希望大家能继续采取负责任的做法,在丢垃圾前先把它们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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