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危害法案 2月1日起陆续生效

内政部1月30日发文告指出,去年7月5日通过的网络犯罪危害法案,将于2月1日起陆续生效。(示意图 / 王彦燕摄)
内政部1月30日发文告指出,去年7月5日通过的网络犯罪危害法案,将于2月1日起陆续生效。(示意图 / 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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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危害法案去年通过后,部分条文将于2月1日起陆续生效,包括指示在线服务提供商限制本地用户触及的界面,以及当局有权索取相关资料等。

内政部星期二(1月30日)发文告指出,去年7月5日通过的网络犯罪危害法案,将于2月1日起陆续生效。

新法案让当局能更有效地扼制网络活动,包括向在线服务提供商发出指示,限制本地用户在网上接触到犯罪活动;若在线服务商不遵守指示,将接到进一步指令;以及当局有权索取相关资料用以调查和检控等。

在新法案下,一旦有理由怀疑存有网络犯罪,指定的当局人员有权发出任何指示,给在线服务提供商、企业或个人。

对于诈骗和恶意网络活动,发出指示的门槛较低。若怀疑或有理由相信任何在线活动,正在准备或进行诈骗或恶意网络活动犯罪,当局就可以发出指示,在公众受害和受骗之前迅速采取行动阻止这类活动。

当局可依据个别案件情况发出五个指示:停止通信、内容屏蔽、用户限制、网域屏蔽及删除手机应用。可能接到指示的对象为用户、在线服务提供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平台方。

文告提及,当局首先会针对诈骗网站和恶劣的在线活动发出指示,严重犯罪的情况包括与死亡和严重伤害有关的威胁,以及对影响法律秩序有关的威胁行为。

若网络平台未履守指示,当局可进一步发出指令,限令他们执行,否则可能被提控。

当局也制定了一套业务守则(codes of practices),让指定的服务商遵守相关守则,与警方合作打击网络犯罪活动,这部分将逐步在日后生效。

对守则或指示有异议者,可以上诉到内政部和审查仲裁庭。总统会根据内阁的建议,任命地方法官或推事法官组成审查仲裁庭,审理相关上诉。

当局也有权要求个人或网络平台提供相关资料,海外企业和海外资料也包含在内,作为调查和检控用途。

新法案允许政府与业界合作,有效地采取行动打击网络犯罪。公众可上网到https://go.gov.sg/ocha查阅更多法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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