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多次强奸妹妹 母知情不报判监54个月

被告知道女儿被儿子强奸却知情不报, 星期四(22日)被判坐牢54个月 。(示意图/王彦燕摄)
被告知道女儿被儿子强奸却知情不报, 星期四(22日)被判坐牢54个月 。(示意图/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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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多次非礼强奸小八岁的妹妹,母亲虽抓包但都仅提醒“她是你妹妹”,事后因知情不报被控,星期四(2月22日)早上被判坐牢54个月。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一名20岁的华族青年短短四个月内三次强奸12岁妹妹,2020年被判坐牢11年半鞭打7下。

两人的母亲(现年45岁)事后因知情不报被控。她面对五项控状,指她知道女儿被儿子性虐待,却没举报儿子,放纵他继续干案。

案情揭露,被告曾在2010年看见当时13岁的儿子全裸地抱着下半身一丝不挂的五岁女儿,之后甚至发现女儿内裤有精液,被告因此质问儿子是否非礼妹妹。

主控官早前指,即便被告一再发现儿子错误的行为,却没有确保他不重犯。她不仅没有确保儿子和女儿不睡同一张床,还于2017年6月让已20岁的儿子和12岁的女儿同床。

某天,被告被两人的动静吵醒,掀开被子见儿子强奸女儿的行为,却又只是提醒儿子那是他的妹妹。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身为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母亲,理应阻止儿子的行为,并且保护女儿。

法官说,由于被告没制止儿子的行为,如今女儿得一辈子承受被侵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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