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新山综合讯)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PR)的马来西亚公民,在马国实施行动管制令(行管令)期间可出境到新加坡,但他们出境后就必须等到行管令结束才能返回马国。换句话说,这些马国公民在行管令期间只能出境一次。
新加坡驻吉隆坡最高专员署及驻新山总领事馆周四在其面簿专页发布一则有关马国实施行管令期间的“问答录”,其中特别强调新加坡公民及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马国公民,在行管令实施期间仍能离开马国一次。
根据“问答录”,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马国公民一旦在周五(20日)晚上11时59分后入境新加坡,就必须遵守新加坡政府的14天居家通知(SHN)。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周三公布的新增措施,3月20日晚上11时59分以前,持新加坡永久居民权的马国公民透过海陆关卡从马国进入新加坡,并不受限于新加坡的14天居家通知。但其他国籍人士从马国出境到新加坡时,依然必须遵守新加坡的14天居家通知。
根据马国政府规定,行管令实施至3月31日,无论是否持有马国永久居民权的新加坡公民都不得入境马国,除非他们是当局规定的重要领域企业雇员。这些重要领域企业雇员入境马国时,必须向马国移民局官员出示由雇主发出的证明信函。
“问答录”也指出,马新两国将针对跨境行动做出特别调整,并在必要时宣布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