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被判贪污罪名成立

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星期四(9月1日)宣判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三项贪污罪名成立。(路透社)
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星期四(9月1日)宣判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三项贪污罪名成立。(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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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星期四(9月1日)宣判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三项贪污罪名成立。

罗斯玛要求亲自求情,求法官减轻刑罚。期间,她在被告栏里一度哽咽落泪。

现年70岁的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郊区学校太阳能供电案中,贪污近2亿令吉(下同,约6240万新元)。

控状指罗斯玛通过前助理里扎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并另外收贿650万令吉,作为协助日拔控股获得砂拉越369所郊区学校供电合约的酬劳。

此前,罗斯玛曾要求撤换主控官及承审法官,但这些申请都遭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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