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下令充公一马案被告黄宗华3510万美元

纽约地区法院法官3月24日下令充公一马案被告黄宗华(中)的3510万美元,指他“在全球最大的这起金融案件之一,扮演一个角色”。(路透社)
纽约地区法院法官3月24日下令充公一马案被告黄宗华(中)的3510万美元,指他“在全球最大的这起金融案件之一,扮演一个角色”。(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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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美国纽约法院裁定,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贪腐案被告、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的3510万美元(约4678万新元),必须被充公。

路透社报道,黄宗华(Roger Ng)的律师阿格尼菲洛(Marc Agnifilo)辩称,为马来西亚公民的黄宗华,因为一马官司已被马来西亚充公了大部分的资产,他现在已经没钱,并要求纽约地区法院不要充公3510万美元。

这项请求星期五(3月24日)被纽约地区法院法官布罗迪驳回。

布罗迪说,充公3510万美元在宪法上并不过多。

她还说,即使黄宗华的罪责不比其他一马案被告更为严重,但“他在全球最大的金融案件之一,扮演一个角色”,“公众对民主和政府的信心,因这起案件受到了难以估量的打击”。

黄宗华在3月9日已被同一名法官判处10年监禁。黄宗华当天表明准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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