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无权审理党务诉讼

吉隆坡高庭星期三驳回三名国阵党员挑战内政部长赛夫丁批准巫统两高职不竞选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光华日报档案照)
吉隆坡高庭星期三驳回三名国阵党员挑战内政部长赛夫丁批准巫统两高职不竞选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光华日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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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星期三(8月30日)驳回三名国阵党员挑战内政部长赛夫丁批准巫统两高职不竞选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法官指出,法庭依法无权审理涉及政党事务的案件。

巫统在今年1月14日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主席与署理主席两个最高党职在3月18日党选时不开放竞选。内政部长赛夫丁3月7日表明,他根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授予部长的裁量权,批准巫统的做法。首相安华3月9日说,他支持赛夫丁的决定。

三名国阵党员今年5月15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撤销赛夫丁的决定。他们的代表律师是塔利亚罗海纳。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则代表内政部长和社团注册局。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吉星星期三裁决时说,根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8条文,司法机构无权审理涉及政党事务的案件。

“法庭无权审理政党事务”这项条例的始作俑者是前首相马哈迪。马哈迪1987年巫统党争险胜后,就修改“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规定法庭无权审理政党党务,也规定任何政党党员一旦将政党决定带入法庭,就自动丧失党员资格。

马哈迪2020年5月遭土著团结党开除党籍后,曾恫言上庭挑战土团党的决定。他过后声称对马国司法体系没信心而决定不这么做。前首相纳吉则嘲笑马哈迪无法在法庭讨公道,其实是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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