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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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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实 广州报道

中共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罪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他被控犯下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约7000万元(人民币,下同,1467万新元)。

据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蒋尊玉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中共深圳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为14个单位或个人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万6700元、港币4670万元(823万新元)。

对于这些指控,据《羊城晚报》报道,蒋尊玉昨日在庭上只承认了当中的小部分,对大多数指控都予以否认。

此前,媒体曾披露蒋尊玉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5000多万元,涉及公职人员、私企老板9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人,其名下有巨额资产来源不明,包括他为家人先后买入42套住房、存款和投资股票银行资金共有两亿多元。

蒋尊玉为江苏丰县人,是普通农民家庭出生,早年有从军经历,随后一直在深圳任职。2010年5­月,他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兼任龙岗区委书记,2013年1月,担任中共深圳市政法委书记。2014年10月,他被广东省纪委带走。

“全家沦陷”典型

官至正厅级的蒋尊玉,被一线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干部,他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多围绕土地与深圳“三旧”改造展开,在其主政龙岗期间,恰逢深圳大运会工程大张旗鼓建设,一向行事强硬的蒋尊玉力推旧城改造,并藉此谋取私利“发家”。

在广东的反腐动作中,蒋尊玉是“全家沦陷”的典型,他被指从“全家腐”到“全家覆”,妻子、女儿女婿、亲家,甚至妻子的妹妹、女婿的舅舅都牵涉其中,深圳大运会的全部工程,其家族均有插手。蒋尊玉同时也是“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又一例腐败标本,在2012年,他单笔收受的款项几乎都超过500万元。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有近20名时任或曾任政法委的官员落马,而作为新兴城市,深圳也把良好法治环境视为核心竞争力之一。蒋尊玉落马之后,有舆论指其“全无法律的观念”,而他一度身为深圳政法委书记,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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