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呈修宪法案 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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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说,这项法案将在明年3月的国会会议提呈二读和三读,并寻求通过。(星洲日报)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说,这项法案将在明年3月的国会会议提呈二读和三读,并寻求通过。(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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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上届大选承诺,马来西亚希盟政府周二(3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法案,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


根据希盟竞选承诺第12条列明,限制首相任期,且不能兼任其他部长职位,特别是财政部长职。希盟将对内阁和首相署进行改革,以便重新在马来西亚落实集体负责的内阁问责制。首相的任期仅限两届,这一善政也将应用于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职。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在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一读,建议修改宪法第43(2)条款,将之改为:“(a)国家元首应任命他认为能获得下议院多数议员信任的议员为首相主持内阁,(b)从未担任过两届议会首相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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