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同性性行为合法化? 尚穆根:应交由社会做决定

尚穆根指出,多数国人仍反对撤销相关法律,条文去留应交由社会做决定。(海峡时报)
尚穆根指出,多数国人仍反对撤销相关法律,条文去留应交由社会做决定。(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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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废除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法律条文,将同性性行为合法化,在本地也掀起讨论。巡回大使许通美鼓励本地同性恋群体发起集体诉讼,挑战我国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是否合乎宪法,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则指出,多数国人仍反对撤销相关法律,条文去留应交由社会做决定。

尚穆根昨天接受媒体访问并回应印度把同性性行为合法化一事时说,新加坡社会对同性恋问题依然存在巨大分歧,尽管越来越多人要求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但他们仍属于少数群体,同性性行为合法化问题牵涉到社会价值观,政府必须谨慎平衡。

尚穆根说,他个人认为人们应避免将他人的私生活和性向视为犯法行为,但他也强调作为决策者,将个人看法加诸于社会并不恰当。

“社会得决定未来要朝什么方向前进。法律条文也得与时俱进,才跟得上社会观念变化的步伐。”

许通美吁挑战现有法律 新大董事主席何光平表支持

根据我国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男性同性性行为属犯罪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两年。这个法律条文源自英国殖民地时代,印度的情况也相似,因此印度最高法院前天推翻当地刑法第377条文后,不少国人纷纷关注法律制度与印度同源的新加坡是否也会检讨第377A节条文的去留问题。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Simon Chesterman)前天在个人面簿页面上,祝贺印度籍老同学成功推翻第377条文。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随后留言,呼吁我国同性恋社群挑战现有法律是否合乎宪法。

他说:“我要鼓励我们的同性恋社群发起集体诉讼,挑战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的合宪性。”

当一名网民指过去曾有人提出宪法挑战但最终失败时,许通美进一步留言道:“再试一次。”《联合早报》尝试联系许通美,但他在截稿前尚未回应。

政府首席公共沟通司长贾纳达斯·蒂凡(Janadas Devan)昨天也在面簿上指出,他个人也支持废除第377A节条文。“这是恶劣的法律条文,它迟早会被废除,而我认为宁早勿晚。”

新加坡管理大学董事主席何光平昨天在新书发布会上接受学生提问时也支持许通美的立场,并认为反对同性恋就等于站在历史潮流的对立面。

国会、学术界和社会各领域过去曾多次辩论是否废除第377A节条文,在社会上都掀起激烈辩论。内政部正在检讨刑事法典,但尚穆根今年初在国会上指出,此次检讨不涉及重新评估死刑与第377A节条文。

尚穆根昨天也指出,虽然我国有立法禁止同性性行为,但政府实际上并没有对同性恋者采取法律行动。“人们可以公开同性恋身份,也能举行同性恋集会活动,警方都会批准执照申请,没有人因为公开了同性恋身份而受到制裁。这正是李显龙总理所制定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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