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再为重新受聘低薪乐龄者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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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21日刊登我的投函《为重新受聘低薪乐龄者请愿》,人力部工作场所政策及策略司的李忠伟司长于8月28日给予答复。人力部认为,在改善年长者就业的成果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政府会继续与雇主和雇员紧密合作,打造重视年长员工贡献,包容各年龄人群的工作场所。

我曾投函讲述我的一位朋友的情况。她在2019年申请到一份靠近住家的政府医院的工作,职务名称为“医疗保健助理”(Health Care Assistant),每月底薪只有133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这期间须参加基本培训,完成培训后加上表现良好,底薪调整至1480元。这样低的薪水一直维持到2021年底。2022年合同到期后,每月底薪调高至1680元。

朋友的工作性质和全职的年轻员工完全没有两样,有时因为人手不足,她还主动去帮忙护士,做自己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可是,她的薪水却比很多医院的员工低,只因为她是退休后的再雇人士。最新情况是:今年10月底,上司告诉她,因为平时工作表现良好,医院会在11月提升她为“高级医疗保健助理”(Senior Health Care Assistant)。朋友知道后非常高兴,因为她的表现获得院方认可,同时又可加薪。可今年11月1日,当她拿到升职信时却感到很失望,因为月薪只调整到1790元,仅仅加了110元。

根据《联合早报》的新闻报道,对于月薪低于2500元的雇员,全国工资理事会建议他们应获加薪5.5%至7.5%,或至少85元至105元,视何者为高。如果以建议为标准,朋友的情况美其名是升级了,可薪水却没有适当的调整,只是比工资会建议的上限105元多了区区5元。请问这样的待遇,尤其是对退休乐龄人士合理吗?这样的升职值得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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