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健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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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保障产科持续服务。

中国国家卫健委星期三(3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要承担产科服务兜底责任,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等原则上应保障产科持续服务,并要求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不得向产科和产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通知》也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任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地广人稀地区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保障产科持续服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调整医疗资源的除外。

《通知》提出,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两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有一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障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助产服务能力。

对于其他类型的公立医院,若要关停产科,需要广泛征求建档孕产妇意见,书面征求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要“强化助产服务质量管理”“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对照标准,强化设施改造、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助产机构需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中国出生人口近年持续下降,近期各地传出有医院关停产科服务。

据路透社早前看到的通知,包括浙江东部和江西南部在内多个省份的医院,在过去两个月内陆续宣布停止产科服务。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广东惠州惠康医院、福建莆田的秀屿区东峤镇卫生院,以及山东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医院,都在过去几个月内宣布停止产科分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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