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洗钱案王宝森判监13个月 800多万元资产全数充公

王宝森被起获的资产超过800万元,包括现金、房产和轿车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数被充公。(档案照片)
王宝森被起获的资产超过800万元,包括现金、房产和轿车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数被充公。(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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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亿元洗钱案被告王宝森星期二(4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是本案第三名被治罪的被告;王宝森被缴获的800多万元资产也全数被充公。

王宝森(32岁)共面对八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佣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王宝森和涉案的其他九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被还押至今已有约八个月。

王宝森被起获的资产超过800万元,包括现金、房产和轿车等,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

根据案情,王宝森妻子何慧芳(译音)的汇丰银行户头在2023年1月19日收到一笔59万9965元的款项。当银行要求何慧芳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时,王宝森让妻子提交与Regili国际有限公司之间的伪造借贷合约给银行。

调查显示,王宝森当时持直系亲属证,并无正当收入来源。他先是指这笔钱是他人偿还的贷款,后又称这笔钱是父亲在外国出售房地产所得,但皆无法给出细节,证明资金的来源。

另外,王宝森在2022年3月30日使用Hornet Bee国际贸易公司的147万6850元,支付汤林生路的柏皓(Park Nova)公寓单位10%的购屋款项。起初,王宝森否认公寓是由他所购,随后却指是售卖比特币所得。然而,他同样无法给予合理证据,证明资金来源。

因此,控方指有合理理由怀疑这两笔款项,皆来自他所涉及的海外非法线上赌博活动。

本案其中两名被告苏文强(32岁)和苏海金(41岁),早前认罪后分别被判监13个月和14个月。苏文强涉案的资产价值共约597万1638新元和124万7000日元,这些资产全部被充公;苏海金被起获的资产则总值约1亿7000万元,当中逾九成在下判后被充公。

另外七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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